交通理赔中伤势很轻可以拒绝赔付吗
我开车不小心和别人撞了一下,对方就擦破点皮,去医院检查也没什么大问题。我买了保险,这种情况下我或者保险公司能不能拒绝给对方赔付啊?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这种伤势很轻的交通理赔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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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理赔中,即便伤势很轻,通常也是不可以拒绝赔付的。 首先来说说为什么一般不能拒绝赔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意味着,只要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人身损害,不管伤势轻重,侵权方都有赔偿的责任。 那在哪些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有可能拒绝赔付呢?一是被保险方没有及时向投保公司申报情况,或者没有依法提交全面、准确的资料信息,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内部规定拒赔。二是如果被保险人在事故中严重违反交通法则,存在明显无力的驾驶证明,又或者所遇到保险合同中所列明的免责条款已经有效实施,那么保险公司同样有权依据合同条款对相关请求予以拒赔 。 要是仅有轻微损失却遭到拒赔,赔偿义务落实主体很可能面临司法程序上的谴责。假如经人民法院做出公正裁决,确认行为主体确实有义务支付赔偿款,而该行为主体依然坚持拒绝履行赔偿承诺,那么受害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行为主体可能成为强制执行的对象并遭受相应的强制行动。总之,交通理赔不能简单以伤势轻重来决定是否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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