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赔偿期间可以辞职吗?

我在工伤赔偿期间,心里很纠结要不要辞职。一方面担心辞职会影响赔偿,毕竟赔偿还没完全落实;另一方面又可能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想换个工作环境。所以特别想知道在这个工伤赔偿还没结束的阶段,能不能辞职,辞职后赔偿会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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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期间是可以辞职的,但需要根据伤残鉴定等级来具体分析相关影响和待遇情况,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程度的劳动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需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这是因为这类伤残情况较为严重,劳动者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需要依靠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提供长期的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处于工伤赔偿期间,劳动者也不能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其次,对于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享受相应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就是说,在工伤赔偿期间,五级、六级伤残职工若本人提出辞职,除了之前的待遇外,还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最后,对于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所以,在工伤赔偿期间,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若选择辞职,同样可以获得相应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综上所述,工伤赔偿期间能否辞职以及辞职后的影响,需要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劳动者在做出决定前,应充分了解自身权益和相关规定,避免因不当选择而影响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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