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还没赔偿的情况下可以辞职吗?


工伤还没赔偿的情况下是可以辞职的。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工伤认定是获得赔偿的前提条件。如果已经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即使之后辞职,劳动者仍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张赔偿。这是因为法律旨在保障因工伤而遭受经济损失和身体伤害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赔偿范围方面,通常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具体来说,医疗费是用于治疗工伤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是对因工伤导致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职工的一种经济补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则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定月数的本人工资。例如,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果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除了上述赔偿外,还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辞职后的赔偿申请可能会面临一些限制和程序要求。例如,可能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并且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工伤的事实以及相关的损失。此外,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劳动者辞职,例如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等,劳动者在辞职后仍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权益。 法律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相应待遇,包括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在特定情况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总之,工伤后辞职并不必然影响赔偿的权利,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