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被骗买到“凶宅”是否可以退房?
我最近买了套二手房,后来才知道这是所谓的“凶宅”,感觉心里很不舒服。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退房呀?要是能退房的话,具体要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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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被骗买到“凶宅”,通常是可以退房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凶宅”虽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但在这种交易情境中,如果卖方为了将房屋卖出或卖高价而故意隐瞒“凶宅”这一重大事实,其行为违反了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欺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可撤销合同,买方可以主张退房。 其次,关于时间限制。一般来说,要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凶宅”后,一年内及时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再次,分情况讨论具体的处理方式: - 如果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款,比如买房是为了做婚房,而“凶宅”情况会直接降低房子的舒适度,那么可以按约定去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处理。并且,因为出卖人提供了不符合要求的住房,给买受人造成相应损失的,买受人可以主张赔偿。对于合同赔偿金,约定支付赔偿金的按照约定,没约定的按照实际合理损失。 - 如果买卖合同中未约定解除条款,买受人受欺骗买到“凶宅”,出卖人属于以欺诈的不正当手段达成合同,买受人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在退房时,买受人还可以主张搬家费、装修费、房屋差价损失以及诉讼费等损失赔偿。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买房者事先知道是“凶宅”,则不能以这个理由主张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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