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欺骗签订400万贷款合同后,能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合同并追回损失吗?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去年被一个认识多年的朋友以合作投资某个高回报项目为由,哄骗我签订了一份400万的贷款合同,贷款资金打到了朋友指定的账户。后来我发现这个项目根本不存在,朋友也失联了,现在贷款机构开始向我催款。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撤销这份贷款合同,并且向朋友追回这笔钱?另外,面对贷款机构的催收,我应该怎么应对才合法?
闫旭东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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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你的案例中,若你能证明签订贷款合同是因朋友的欺诈行为导致(如虚构投资项目、隐瞒真实用途等),则你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贷款合同。不过,若贷款机构是善意第三人(即不知道或不应知道欺诈行为),你可能仍需向贷款机构承担还款责任,但之后可向欺诈你的朋友追偿损失。
针对你的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步骤:首先,立即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与朋友的聊天记录、签订的贷款合同、资金转账凭证、证明项目不存在的材料等;其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合同的民事诉讼,同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若朋友的行为涉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最后,面对贷款机构的催收,你应主动沟通并提供欺诈的初步证据,说明情况,避免被认定为恶意拖欠,同时可要求贷款机构暂停催收直至法律程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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