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过了时效期还能起诉吗


欠条过了时效期依然是能起诉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诉讼时效这个概念,简单说就是法律给权利人维护自己权利规定的一个时间限制。在这个规定时间内,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让义务人履行义务。一旦过了这个时间,虽然权利人还是有权利去起诉,但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利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也就是说,对方如果知道诉讼时效过了,是可以以此为理由,拒绝还钱给你的。不过,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这意味着如果对方愿意还钱,不管过没过时效,都不能再要回去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也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以法院是会受理你的起诉的,只是如果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法院审查后认为合理,就可能判你败诉。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还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这就是说法院不会主动去查这个时效问题,得对方自己提出来才行。 另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 ,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不过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总之,欠条过了时效期能起诉,只是存在败诉风险,但也有机会促使对方还款或者有其他转机。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