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诽谤我,我是否可以告他?
我被人诽谤了,对方到处说我的坏话,严重影响了我的名誉和生活。我心里很憋屈,想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有没有权利去告这个诽谤我的人,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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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当有人诽谤你时,你通常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告对方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比如,甲毫无根据编造乙有盗窃行为并四处传播,这就是典型的诽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说的“告诉才处理”,意思就是需要你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来追究对方责任。不过要构成诽谤罪,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像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者诽谤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等。 如果还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所以,当他人诽谤你,侵犯了你的名誉权,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 当你决定要告诽谤你的人时,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能证明对方诽谤行为的材料,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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