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是否应该发放工资?
我被公司辞退了,但是公司说辞退就不发工资了,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辞退到底应不应该发工资呀,要是公司不发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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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是应该发工资的。 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后应该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被辞退,劳动者应得的工资都不能被克扣或拖欠。 比如,员工在公司工作到某个月的15号被辞退,那么公司就应该在辞退的同时,把这15天的工资结算清楚给到员工。 要是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友好沟通争取让公司及时发放工资。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由第三方介入帮忙协调。如果调解也没成功,那么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特殊情况外,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劳动法》第91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这也从另一个角度保障了劳动者在被辞退时获得工资的权利。 相关概念: 过失性辞退: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非过失性辞退:指不是因为劳动者有过错,而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比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一般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赔偿金:如果公司违法辞退员工,需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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