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产假休完后是否可以继续请假?

我所在公司有位女同事产假马上休完了,但她因为孩子还小,自己身体也需要进一步恢复,想继续请假。公司领导不太确定是否能批准,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是否可行,以及相关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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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产假休完后是可以继续请假的。 首先,女职工依法享有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目前我国规定的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的还可以增加15天产假等。这是对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保障,确保其有足够的时间休息和恢复身体。 其次,对于产假结束后继续请假的情况,常见的是申请哺乳假。用人单位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哺乳假的期限。一般来说,可以休9个月的哺乳假,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哺乳假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需要女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若公司同意或者女职工可以出具相关的医院证明,通常是可以继续请假的。 总之,女职工在产假休完后,在符合相关规定和经过协商等合理程序的情况下,是可以继续请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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