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公婆给的钱离婚时可以追回来吗
我和老公结婚后,公婆给了我们一笔钱。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这笔钱在离婚的时候公婆能不能追回去呢?我不太清楚这笔钱的性质,也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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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婚后公婆给的钱离婚时能否追回来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些法律概念。这里涉及到赠与和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赠与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另一方,当财产交付给对方后,一般就不能随便要回来了。夫妻共同财产则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如果公婆给这笔钱的时候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那么这笔钱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这笔钱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公婆通常是不能追回去的。例如,公婆给了钱之后,有书面协议或者在家庭聚会等场合明确说这钱是给小两口的,用于他们的生活等,这种情况下一般就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要是公婆给这笔钱时有明确约定,比如说是借给夫妻双方的,那么这就形成了借贷关系。在离婚时,公婆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偿还这笔钱。比如公婆给了钱,同时夫妻双方写了借条,明确这是借款,那离婚时公婆就可以凭借借条追讨。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公婆给这笔钱时只是赠与夫妻中的一方,比如明确说只给儿子或者只给儿媳,那么这笔钱就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公婆自然也不能随意追回去。但这种明确赠与一方的情况需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比如有书面的赠与协议等。总之,婚后公婆给的钱离婚时能否追回来,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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