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聘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结婚的时候男方给了一笔聘金。我想知道这笔聘金在离婚时会被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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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聘金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首先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简单说,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特定情况外)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而聘金,通常是男方在婚前为了缔结婚姻给女方的财物。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它往往被认定为对女方及其家庭的赠与行为,目的是达成婚姻关系。所以在离婚案件中,一般会把聘金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归女方。 不过,如果双方在婚前有特别约定,把聘金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在婚后对聘金的性质进行了变更约定,那么这种情况下,聘金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聘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据具体情况和双方约定来定。要是对聘金性质有争议,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依法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赠与行为: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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