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行为能力人能否通过继承成为股东?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公司的股份。但我有个弟弟是无行为能力人,不知道他能不能通过继承老人的股份成为公司股东,我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看看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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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于无行为能力人是否可以通过继承成为股东这一问题,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来进行分析。《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在一般情况下,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股东资格,这里并没有对继承人的行为能力作出限制。也就是说,只要是合法继承人,无论是否具有行为能力,都有继承股东资格的可能性。
在实际操作中,无行为能力人虽然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成为股东,但由于其不能独立行使股东权利,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法定代理人通常是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比如其父母、配偶等。法定代理人在代理无行为能力人行使股东权利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为了无行为能力人的利益进行决策和行动。
不过,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继承有特别规定,那么就要按照公司章程来处理。例如,公司章程可能规定股东资格不能由无行为能力人继承,或者规定了继承股东资格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等。这种情况下,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是合法继承人,也可能无 法继承股东资格。
综上所述,无行为能力人在没有公司章程特别限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继承成为股东,但其股东权利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而当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继承有特殊规定时,则优先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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