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收入是否可以分割?


在探讨同居期间的收入是否可以进行分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同居”在法律上的界定。同居,指的是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下的关系与夫妻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夫妻关系是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严格保护和规范的,而同居关系的法律规范相对较少。 对于同居期间的收入分割问题,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所说的“一般共有”,在法律上又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指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要判断同居期间的收入是否可以分割,关键在于确定这些收入是否属于“共同所得”。所谓“共同所得”,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二是所得收入是基于双方的共同努力。例如,两人一起经营一家店铺,所获得的利润就属于共同所得;又或者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彩票并中奖,奖金也属于共同所得。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收入是可以进行分割的。 然而,如果收入是一方单独劳动、经营所得,且另一方没有参与其中,那么该收入通常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比如,一方在同居期间独自从事写作工作,所获得的稿费收入,就属于其个人财产。 在分割同居期间的收入时,一般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或者贡献大小来进行分配。如果双方对出资比例或者贡献大小存在争议,又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分配。 此外,如果同居双方在同居期间对收入的分配有书面约定,那么在分割收入时,应当按照约定来处理。这种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同居期间的收入能否分割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属于共同所得的收入,一般是可以进行分割的;而属于个人所得的收入,则通常不进行分割。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正的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