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能否进行合伙登记?
我打算和朋友一起开个小店,想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经营。但不确定个体工商户能不能合伙登记,要是可以的话,后续的经营和责任承担方面又该怎么处理呢?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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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关于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合伙登记,从法律规定来看,个体工商户本身是可以由个人经营,也可以由家庭经营,但并没有直接针对‘合伙登记’的规定。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这里并没有明确提及可以以合伙的形式登记个体工商户。在实际操作中,工商登记部门通常依据这一条例,按照个人经营或家庭经营来进行登记。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个体工商户不能合伙经营。虽然不能进行合伙登记,但合伙人之间可以通过签订合伙协议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规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合伙人可以在协议中约定出资方式、盈余分配、债务承担等重要事项。在对外责任方面,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需要承担无限责任,如果是个人经营,以个人财产承担;如果是家庭经营,以家庭财产承担。而合伙人之间则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来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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