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关于拆除飘窗有什么规定?
我家房子的飘窗不太实用,想把它拆除了重新弄。但又怕违规,不知道房管局对于拆除飘窗有没有相关规定,拆除的话需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有哪些注意事项,会不会有法律风险,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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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管局关于拆除飘窗的规定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相关的法律概念。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房屋就属于典型的不动产。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在行使这些权利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通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会对房屋的装修、改造等行为进行规范,其中就可能涉及到拆除飘窗的相关规定。 一般来说,房管局虽未针对拆除飘窗出台专门的详细规定,但它会依据相关上位法来管理此类行为。如果飘窗属于房屋主体结构的一部分,拆除它可能会影响到建筑物的整体安全,这种情况下是绝对不允许拆除的。因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即便飘窗不属于主体结构,拆除时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业主应先向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申报登记,提交拆除方案,由物业管理公司评估是否会对房屋安全及其他业主造成影响。若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拆除方案可行,业主方可进行拆除。否则,擅自拆除可能会面临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所以,在拆除飘窗之前,一定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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