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但一方不愿意离婚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感情已经破裂,实在过不下去了,可对方就是不愿意离婚。我现在不知道该用什么办法才能结束这段婚姻,也不清楚走法律途径要怎么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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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但一方不愿意离婚时,另一方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诉讼离婚,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想要通过诉讼离婚,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等。其中,证据对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非常重要,像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分居的相关证明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这些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审理程序。在审理过程中,双方需要就各自的主张进行举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也不用灰心,可以在规定的时间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来说,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相对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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