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帮忙缴纳社保时个人还能办理灵活就业社保吗?
我现在所在的公司一直帮我缴纳社保,最近我想自己再做点小生意,听说可以办理灵活就业社保。我就想问问,在用人单位已经帮忙缴纳社保的情况下,我个人还能不能再去办理灵活就业社保呢?会不会有冲突之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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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在用人单位帮忙缴纳社保的情况下,个人不能同时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这是因为两种社保都包含了一些相同的险种,比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如果同时缴纳,不仅是资源的浪费,而且也不符合规定。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劳动者在就业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灵活就业社保是为那些没有固定用人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的社会保障方式。一个人不能同时以两种不同的身份重复参保同一险种。 如果个人已经在用人单位参加了职工社保,又去办理灵活就业社保,就会出现重复参保的情况。在享受社保待遇时,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来享受,重复缴纳的部分并不会带来额外的保障。而且,重复参保还可能会在后续的社保管理和待遇核算等方面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在有单位帮忙缴纳社保的情况下,不建议个人再去办理灵活就业社保。如果个人后续从单位离职,成为灵活就业人员,此时就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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