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是否可以代替公司开发票?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员工,最近有笔业务需要开发票,但是公司财务暂时开不了。我想自己以个人名义帮公司把这个发票开出来,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所以来问问个人能不能代替公司开发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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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个人不可以代替公司开发票。开发票这件事涉及到严格的法律规定。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的重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这里强调的是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申请代开,而不是个人随意代替公司开具。 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如果个人代替公司开发票,很可能就会构成虚开发票的行为。 如果公司需要开具发票,应该由公司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后自行开具,或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如果个人随意代替公司开发票,可能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对于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个人不能代替公司开发票,公司要按照正规的途径来处理发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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