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能继承给子女吗
我家在农村有宅基地,我想了解一下以后我能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啊?我想知道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是肯定能继承,还是有什么条件限制,还是根本就不能继承呢,想弄清楚这其中的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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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一般不能直接继承给子女。 首先要明确,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这是根据《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指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而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并非个人财产,所以从性质上来说不符合继承条件。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虽然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子女有继承权。如果继承人是农村户口且与被继承人在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基于“房地一体”原则,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要是继承人是非农村户口,虽然也能继承房屋,但房屋不能翻建、重建,等到房屋自然灭失后,宅基地会由集体收回。 相关概念: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是特定主体对于集体土地的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 房地一体原则:指在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归属主体保持一致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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