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移出去后还能继承土地吗?
我之前把户口从老家移出去了,现在家里老人去世,留下了一些土地。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户口已经不在本地的情况,还能不能继承这些土地呢?我不太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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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户口移出去后是否还能继承土地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土地继承的基本概念。土地继承并非是对土地所有权的继承,因为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个人是不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所以不存在对土地所有权继承的情况。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继承,实际上主要是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对于耕地和草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当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户口移出去后,如果该户内还有其他成员,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然归该户所有,不存在继承问题。而当该户的所有成员都去世或者户口全部迁出时,由于耕地和草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继承,所以土地会由发包方收回。 再看林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也就是说,即使继承人的户口已经移出去,依然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这是因为林地的投资周期长、见效慢,为了保护承包人及其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作出了这样的特殊规定。 另外,对于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户口移出去的人不能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但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依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房屋从而获得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直到房屋自然灭失。在此期间,继承人可以对房屋进行修缮,但不能进行翻建、重建等操作。 综上所述,户口移出去后能否继承土地,需要根据土地的类型以及具体情况来判断。对于耕地和草地,一般情况下不能继承承包经营权;对于林地,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经营权;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及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有一定条件下的继承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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