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保险是否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我和配偶正在考虑离婚,在整理财产时发现了几份保险。我不太清楚这些保险在离婚时能不能当作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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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中,保险是否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那么保险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如果是具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其保单的现金价值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而现金价值是保险合同在一定时间后积累的价值,类似于一种储蓄。例如,张先生和李女士在婚姻期间用共同财产为张先生购买了一份终身寿险,这份保险的现金价值在离婚时就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是消费型保险,比如一些一年期的意外险、医疗险等,由于这类保险主要是提供保障功能,没有现金价值,一般不会被当作共同财产分割。因为它更像是一种消费支出,保费支付后主要是为了获得相应期间的保险保障,并没有形成具有财产性质的积累。 另外,在分割保险财产时,分割方式也有多种。一种方式是退保,然后分割退保后获得的现金价值。但这种方式可能会导致一定的损失,因为退保时可能无法全额拿回所交保费。另一种方式是一方继续持有保险合同,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通常根据保险的现金价值、已缴纳保费等因素来确定。 综上所述,保险是否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取决于保险的类型、保费来源等因素。在处理保险财产分割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先了解保险合同的具体情况,然后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分割方式。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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