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承包人受伤是否能申请工伤?


内部承包人受伤能否申请工伤,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此外,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对于内部承包人,如果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那么就符合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不能仅仅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名称,而要综合考虑实际的用工情况,例如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和监督,劳动报酬是否由用人单位支付等因素。 然而,如果内部承包人属于独立的承包主体,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一般情况下就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受伤可能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或者依据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确定责任的承担方。例如,如果是因为发包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承包人受伤,承包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要求发包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之,内部承包人受伤能否申请工伤,关键在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了解详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