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介绍信查开庭笔录吗?
我想查某个案件的开庭笔录,手里有单位开的介绍信,不知道能不能凭借这个介绍信去查。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查询开庭笔录的规定,也不确定介绍信是否符合查询的要求,想问问这种情况到底行不行。
展开


在我国,关于能否用介绍信查开庭笔录,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开庭笔录是指在法院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书记员对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所作的记录,它是案件审理过程的重要体现,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一般来说,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是有权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这里的有关材料就包括开庭笔录。当事人本人去查阅开庭笔录自然是没问题的,如果是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去查阅,通常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等能证明其代理身份的文件。 对于其他非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主体,如果想要查阅开庭笔录,就相对比较严格了。一般情况下,需要有正当的理由和合法的手续。介绍信本身如果是由具有公信力的单位开具,且介绍信上明确说明了查阅的目的、查阅人的身份等关键信息,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作为查阅的依据之一的。但这也并非绝对,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查阅的目的是否正当、是否会涉及到案件当事人的隐私或商业秘密等。 例如,如果是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持单位介绍信来查阅开庭笔录,通常法院会予以配合。但如果是普通的个人或单位,仅仅拿着介绍信,目的也不明确,法院可能会拒绝查阅申请。所以,用介绍信查开庭笔录是有可能行得通的,但要根据具体情况,并且经过法院的审查批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