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时发票能否作废?

我前段时间给客户开了发票,现在客户那边因为一些原因把货退回来了。我就想问问,这种开票之后发生销货退回的情况,之前开的发票能不能作废呀?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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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作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实际的商业交易中,开票后发生销货退回的情况并不少见,而发票能否作废需要依据具体情形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发票作废。发票作废就是指在开具发票后,因为开票有误、销货退回等原因,需要把已经开具的发票做无效处理。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税务申报的合规性。 对于发票作废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相关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给出了明确的说明。一般来说,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作废:一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是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举个例子,如果企业A在3月10日给企业B开具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3月20日企业B因为货物质量问题将货物退回给企业A。要是这张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在3月就退回到了企业A手中,并且企业A还没有进行抄税和记账,企业B也未对该发票进行认证,那么这张发票就可以作废。 但如果是普通发票,在开具发票的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只要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就可以作废。不过要是跨月了,就不能直接作废,通常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发票已经跨月,或者不满足上述作废条件,就不能直接作废发票。此时应该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是对原发票进行冲减的一种方式,其操作需要遵循严格的流程和要求。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要先在开票系统中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经过税务机关校验通过后,才能开具红字发票。 总之,开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时,发票是否能作废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作废,不符合条件的则要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企业和个人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流程操作,以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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