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经营范围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有一笔业务,客户要求开发票,但这个业务不在我们公司的经营范围里。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给客户开发票,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所以想咨询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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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无经营范围是否可以开具发票是很多企业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发票的概念。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也是税务管理的重要手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目前并没有明确禁止企业在无经营范围的情况下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这里强调的是发生了真实的经营业务,而不是局限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的税务部门可能有不同的执行标准。有些地方税务部门允许企业偶尔发生超经营范围的业务时自行开具发票,但可能需要企业在开票后向税务机关进行说明;而有些地方可能要求企业先到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到税务部门增加相应的开票项目。 此外,如果企业经常发生超经营范围的业务并开具发票,这可能会引起税务部门的关注。因为这种情况可能存在税务风险,比如企业可能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或者存在虚开发票的嫌疑。所以,企业应该尽量避免长期超经营范围经营。如果确实有新的业务需求,建议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以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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