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欠条可不可以转让?
我手里有别人欠我钱的欠条,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我想把这个欠条转给其他人,但是不太清楚这样做在法律上是否被 允许。具体想了解下欠条转让在法律上的相关规定以及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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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欠条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转让的。欠条转让本质上是其所代表的借款人债权的转让。
具体来说,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且转让不改变债权内容。例如,甲借给乙1万元,乙出具欠条,这个基于借贷产生的债权是真实有效的,转让时不能改变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等核心内容。其次,被转让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一些基于特定人身关系的债权,如抚恤金请求权等,因与特定人身紧密相连,通常不可转让;而普通的金钱借贷债权一般是可以转让的。再者,让与人与受让人要就债权转让达成合意,也就是双方要就转让事宜协商一致,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另外,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最后,转让债权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比如甲将对乙的债权转让给丙,但未通知乙,那么乙向甲还款依然是有效的。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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