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流抚养抚养权可以不分割吗?
我和配偶正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很纠结。我们都很爱孩子,不想让孩子缺失任何一方的陪伴,所以考虑轮流抚养。但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抚养权是不是就不用分割了,想了解下具体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在法律层面,轮流抚养时抚养权并非是不分割的概念。首先要明确,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含法定监护权以及直接抚养责任。 从法律规定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轮流抚养是可行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其一,要经过法院裁定。这是遵循法律程序,确保整个抚养安排具有法律效力。其二,必须有利于保障儿童权益。这是核心要点,法律一切规定都是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如果一方存在家庭暴力、吸毒等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或者夫妻长期分居等情况,就不适合采用轮流抚养。其三,需要得到双方共识,且通常要签订书面协议。 在轮流抚养的情况下,双方都拥有抚养权,只是抚养时间进行了合理分配,并非不分割抚养权。例如,双方约定孩子上半年随父亲生活,下半年随母亲生活,在不同时间段内双方各自履行抚养义务。总之,轮流抚养是一种双方共同行使抚养权的方式,并非抚养权不分割。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