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还没办房产证的房产法官能判吗?
我和我爱人正在闹离婚,我们有一套房子还没办下来房产证。现在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会不会对这套没办房产证的房子进行判决呢?我很关心这个结果,毕竟房子对我们来说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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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里,没办房产证的房产,法官通常不会直接对房屋所有权进行判决。这是因为房屋所有权的确定一般以产权登记为准,没办房产证意味着房屋的产权归属还不明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也就是说,法官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双方的居住需求、经济状况等,判决由一方或双方暂时使用该房屋。 等到将来房产证办下来,确定了房屋产权归属之后,如果双方对房屋分割还有争议,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分割。所以,在离婚时遇到没办房产证的房产,虽然当下法官不能直接判所有权,但后续还是有解决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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