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孩子可以选择不跟任何一方吗
我爸妈最近在闹离婚,他们问我想跟谁,但我不想跟他们任何一个人生活,我已经12岁了,有自己的想法。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像我这种情况可以选择不跟他们任何一方吗?要是可以,该怎么操作呢?要是不行,又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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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离婚时,孩子不能简单地选择不跟任何一方。首先,咱们来说说法律里的抚养权概念,抚养权就是父母对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在孩子成年之前,有权决定和孩子共同生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虽然法律尊重其真实意愿,但这并不意味着孩子可以选择不跟任何一方。因为孩子还属于未成年人,不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需要有父母一方进行直接抚养和照顾,以保障孩子能健康成长,比如为孩子提供生活所需、教育资源、保护孩子安全等。 如果孩子确实有特殊想法,比如和父母双方关系都不好等情况,可以将自己的想法和意见如实告诉法官或者相关调解人员,他们会综合考虑孩子的意愿、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做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决定。比如,若孩子明确表示不想跟父母任何一方,法官可能会深入了解原因,若发现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可能就会将抚养权判给更合适的一方。总之,一切都是以保障孩子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的。 相关概念: 抚养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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