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因近似被驳回怎么办?
我去申请商标注册,结果被告知因为和已有商标近似被驳回了。我很看 重这个商标,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是有办法能继续争取这个商标注册,还是只能重新想别的商标呢?想了解下具体的处理办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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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注册因近似被驳回时,申请人先别着急,是有一定的解决途径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商标近似的概念。商标近似指的是两商标相比较,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相似,容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如果遇到商标因近似被驳回的情况,有以下两种常见的处理方式。一是可以对驳回决定进行复审。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复审时,申请人要详细说明自己商标与近似商标存在足以区分消费者认知的差异。比如从商标的含义、设计元素、使用场景等方面入手,来证明自己的商标不会让消费者产生混淆。
二是如果复审后依然维持驳回决定,申请人可以考虑对商标进行修改。对商标的文字、图形等元素进行调整,让它与已有近似商标有更明显的区别,然后重新提交注册申请。此外,申请人也可以放弃该商标,重新设计一个全新的、与已有商标不存在近似问题的商标进行注册。这样能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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