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因近似被驳回该如何申请?
我去申请商标注册,结果被告知因为和已有的商标近似被驳回了。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这个申请。我很想用这个商标,想了解具体要怎么做才能重新申请,有哪些流程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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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注册因近似被驳回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申请复审来争取商标注册成功。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及操作流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商标近似的概念。商标近似指的是两商标相比较,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相似,容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在申请复审时,申请人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和理由。比如,要详细说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的理由。可以从商标的整体外观、读音、含义、使用商品或服务的类别等方面进行分析。如果申请商标有独特的创意、设计或者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等,也可以作为复审的有力依据。
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对复审申请进行审查。根据《商标评审规则》,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准予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如果维持原决定,申请人如还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整个申请复审的过程中,申请人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 程序进行操作,并且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和理由,以提高复审成功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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