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职后还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吗?

我和公司签订了离职协议后,发现公司之前拖欠了我的加班工资,还在社保缴纳上存在一些问题。我不太清楚签了离职协议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再去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哪些情况能申请、哪些不能申请也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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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职后,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17修正)》第三十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条件包括属于规定的争议范围、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且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等。这表明,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劳动者就有权申请劳动仲裁,即便离职协议中载明劳动者不得申请仲裁,这样的条款也是无效的。 其次,对于离职协议已载明的事项,如果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意思表示不真实或瑕疵的情况,那么该协议有效,劳动者就协议已载明事项申请仲裁通常不予支持。例如,离职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且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劳动者再就该经济补偿金问题申请仲裁,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然而,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用人单位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况,那么劳动者可以依法确认协议部分无效或者无效。例如,用人单位以不发放工资为由,胁迫劳动者签订包含不合理条款的离职协议,劳动者可以主张该协议无效。倘若协议内容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况,劳动者还可以依法撤销离职协议的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另外,对于离职协议中未载明的内容,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仍有可能获得支持。比如离职协议中未涉及到的加班工资、未休年假工资等问题,如果劳动者有相关证据证明,申请劳动仲裁是可能得到支持的。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劳动者如果打算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在时效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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