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一年到期后可以不续签吗?
我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为期一年,现在马上到期了。我在考虑要不要继续在这干,公司好像也没明确说要不要和我续签。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或者公司能不能选择不续签,以及不续签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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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一年到期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选择不续签。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在原有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进一步签订与先前内容相仿或有所变更的新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是否续签主要取决于双方的意愿,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续签。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如果决定不再续签,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即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了一年零三个月,用人单位不续签的话,就需要支付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不想续签,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且一般情况下不能获得经济补偿,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导致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未能提前告知劳动者有关事宜,且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则视为默认该合同自动续签。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起,如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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