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够行政复议吗?
我在单位上班,最近单位突然解除了和我的劳动合同,我觉得不合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通过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权益,具体的流程和要求是怎样的呢?
展开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一般是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 首先,需要明确行政复议的概念。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救济途径。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行为,通常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并非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当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正确的维权途径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或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就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结果不服,还可以进一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相关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