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是否可以追诉?
我家跟邻居因为一块土地的归属有了纠纷,这块地的事已经过去好几年了。现在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知道这么久了还能不能追诉,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土地纠纷追诉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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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土地纠纷能否追诉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追诉”在法律语境下通常与刑事犯罪相关,而在民事领域更常用的概念是“诉讼时效”,也就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有效期间。 土地纠纷大多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该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不过,要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若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进行延长。 在土地纠纷中,如果是涉及土地侵权纠纷,比如他人未经允许占用你的土地,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土地被占用时起算诉讼时效。如果在这三年里你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向对方主张过权利,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权属争议。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是先由行政途径解决,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再进行行政诉讼,不适用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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