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标注册商标能共享吗?
我想用一个地标来注册商标,但是不太清楚这 个商标能不能和其他人共享。我担心注册之后只能自己用,或者共享的话会有很多麻烦和限制。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用地标注册的商标到底能不能共享,共享有没有什么条件和规定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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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地标商标。地标商标其实就是地理标志商标,它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商标法》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如果是以集体商标形式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是可以由集体组织成员共享的。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也就是说,只要是该集体组织的成员,符合相应条件,就能够使用这个以地标注册的集体商标。
而如果是以证明商标形式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它是用来证明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符合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条件的,在履行该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手续后,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办理手续。所以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有条件共享的。
不过,无论是集体商标还是证明商标形式的地标注册商标,共享使用都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和条件。比如,使用者要达到特定的质量标准,要遵循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等。如果不遵守规定,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总之,用地标注册的商标在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应规则的情况下是可以共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