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地名的商标能注册吗?
我打算注册一个商标,想到的名字里包含了一个地名。但不确定含地名的商标到底能不能注册,要是不能注册我得重新想名字。想了解一下法律对于含地名商标注册的规定是怎样的,什么样的含地名商标可以注册,什么样的不行。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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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含地名的商标能否注册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这是因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具有公共属性,如果被某一企业或个人作为商标独占使用,会损害公共利益,也会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例如,“北京”“纽约”这样的地名就不能单独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不过,该法条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如果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可以注册。这里所说的“其他含义”,指的是该地名除了表示地理名称外,还有其他明确、特定的含义。比如“凤凰”,它既是一个县级地名,又在传统文化中有吉祥、高贵的象征意义,这种具有其他含义的含地名商标是可以注册的。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主要是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质量等特定品质,当地名作为其组成部分时,是允许注册的。像“五常大米”,“五常”是地名,它作为证明商标的一部分,用来证明大米的产地是黑龙江省五常市,保证了大米的特定品质,所以可以注册。
此外,对于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这体现了法律对既成事实的尊重和保护,避免给已拥有含地名注册商标的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综上所述,含地名的商标不一定都不能注册,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