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可以不交吗?
我收到通知说要交一笔滞纳金,但是我觉得金额有点高,不太合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讲,这笔滞纳金我是不是必须得交,有没有什么情况可以不用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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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具体形式。 从法律规定来看,一般情况下,滞纳金是不可以不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表明在税收领域,纳税人有按时纳税的义务,如果逾期未缴纳,就需要缴纳滞纳金。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滞纳金可以不交或者减免。例如,如果是由于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另外,如果纳税人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在批准的延期内,也不会加收滞纳金。 再比如,在一些行政收费场景中,如果行政相对人能够证明自己未按时缴费是由于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导致的,那么也有可能不用缴纳滞纳金。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像自然灾害、战争等。在遇到这类情况时,行政相对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 总之,是否可以不交滞纳金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对滞纳金的缴纳有异议,建议及时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了解具体的政策和处理方式,也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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