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后本人不去让律师去可以吗?
我最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被别人起诉了。但我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没办法亲自去法院参加庭审,想让律师代替我去。不知道在法律上这样是否允许,会不会有什么影响?所以想问问被起诉后本人不去让律师去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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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起诉后本人不去让律师去,通常情况下是可以的。这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叫“委托代理”。委托代理就是指我们可以委托他人,比如律师,以我们自己的名义去处理一些法律事务,在打官司这件事上就是代替我们参加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所以,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律师是符合条件可以接受委托成为诉讼代理人的。 不过呢,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是离婚案件,就算委托了诉讼代理人,除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是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到人身关系,需要当事人自己表达意愿。 除了离婚案件这类特殊情况外,在其他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委托律师去参加诉讼是很常见的做法。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能够在庭审中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把相关的情况和诉求告知律师,律师就可以在法庭上陈述事实、进行辩论等。 所以,一般的民事案件,被起诉后本人不去让律师去是可行的,但要按法律规定办理好委托代理手续。比如要和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还要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等。这样律师才能合法有效地代表当事人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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