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算病假吗?
之前工作时受了工伤,最近感觉受伤的地方又不舒服,怀疑是工伤复发了。要是去请假休息的话,这算病假吗?不太清楚这方面规定,想了解下工伤复发请假和普通请病假在待遇、认定等方面有啥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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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不算病假。病假通常是指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休息的期间,在病假期间,单位一般会按照一定比例支付病假工资,且工资水平往往低于正常工作时的工资。 而工伤复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治疗后病情已稳定,但之后又在原工伤部位出现与原工伤相关的病变,需要再次进行治疗的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这意味着,工伤复发时,员工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在停工接受治疗期间,员工的工资待遇不受任何影响,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所以,当工伤复发时,员工不用请病假,应按照工伤复发的程序,向单位说明情况,并根据要求进行工伤复发的确认等流程,从而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相关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的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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