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否能调取对方的短信内容?
我和别人有个纠纷,想通过对方短信找证据。我请了律师,不知道律师能不能去调取对方的短信内容来作为证据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我国,律师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调取对方的短信内容。短信内容属于个人隐私信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短信内容就属于这一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这就意味着,他人不能随意获取他人的短信内容。 不过,在某些特定的法律程序中,如果律师因案件需要获取相关证据,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批准调查令。若法院批准,律师可以凭借调查令到相关通信运营商处调取短信记录。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但即便有调查令,通信运营商也可能会有自身的规定和流程来配合律师的调取工作。而且调取短信内容也并非在所有案件中都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法院会综合考虑证据的关联性、必要性等因素。所以,律师不能随意调取对方短信内容,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