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签劳动合同能说走就走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我不想干了,想直接走人,又怕这样做会有什么法律问题。我就想知道,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是不是可以直接说走就走,会不会承担什么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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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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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一般不建议说走就走。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从法律概念来讲,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虽然没签劳动合同,但只要存在实际的用工行为,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在正常情况下,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一般程序。 然而,因为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本身违反了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是有一定权益的。 但是,如果劳动者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直接说走就走,可能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即使没签劳动合同,也不能随意说走就走。比较妥当的做法是,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权益,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这样既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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