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我是股东想退出,法人不理我怎么办?

我是公司股东,现在不想继续当股东了,想退出公司。我跟法人说了这个事儿,可法人一直不理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顺利退出,想问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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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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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股东想要退出公司而法人不予理会时,这是一个在公司运营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股东退出公司的几种常见方式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方法。 首先是股权转让,这是最常见的退出方式。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内部转让是指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这种转让相对简单,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即可。而外部转让则是将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依据该条第二款,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所以,如果选择股权转让,你可以先尝试与其他股东沟通,不管是内部转让还是外部转让,都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其次是公司回购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你符合上述情形,就可以要求公司回购你的股权。 最后,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不过这种方式是比较极端的,一般在其他方法都行不通的情况下才会考虑。 在你遇到法人不理会你退出请求的情况时,你可以先明确自己选择的退出方式,然后按照相应的法律程序来操作。如果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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