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人能否从公司账户转钱再转入公司做实收资本?

我是一家公司的法人,最近考虑从公司账户转一笔钱出来,然后再以我的名义把这笔钱转回到公司,想把它作为实收资本。但我不太清楚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所以想咨询下这种操作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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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收资本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法人从公司账户转钱再转入公司做实收资本这种操作,需要分情况来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按照章程规定或合同、协议约定,接受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通俗来讲,就是股东实际投入到公司用于经营的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如果法人本身有尚未完全履行的出资义务,从公司账户转出资金再以自己的名义转入作为实收资本,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因为公司的财产和股东个人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从公司账户转钱出来的行为可能构成抽逃出资。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若法人已经完成了全部出资义务,并且从公司账户转钱出来是基于合法的交易或者正常的资金往来,之后再将钱转入公司做实收资本,相当于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这种情况下,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比如召开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等。如果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也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所以,法人从公司账户转钱再转入公司做实收资本,不能随意操作,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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