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出借人的债权可以随意转让吗?

我之前借钱给别人,有借条,现在我急需要钱,想把这个债权转让给别人,不知道能不能随意转让,需不需要经过借款人同意,转让后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不太懂相关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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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出借人的债权并非可以随意转让。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债权转让这个概念。债权转让就是债权人把自己拥有的债权,也就是别人欠他的钱和相关权利,转给其他人的行为。当出借人想转让债权时,他就从原来的债权人变成了出让人,接受债权的人就成了新的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比如说,某些基于特定身份关系产生的债权,像赡养费、抚养费的请求权,这种债权性质决定了它是不能转让的。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一开始就约定了债权不能转让,那一般情况下就不能转让,不过要是受让债权的人是善意的,不知道有这个约定,那这种约定就不能对抗他。 另外,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也就是说,出借人转让债权时,要通知借款人,不然这个转让对借款人是没有效力的,借款人还是可以向原来的出借人还钱。而且,一旦通知了,没有经过新债权人同意,就不能撤销这个通知。 此外,债权转让后,新债权人就取得了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比如抵押权等,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同时,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所以,出借人在转让债权时,一定要清楚这些法律规定,不能随意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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