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一定要交医疗费吗?

我前几天出了个交通事故,对方受伤了,现在对方让我交医疗费,可我觉得责任还没划分清楚呢。我就想知道,在交通事故里,是不是就一定要交医疗费啊?我应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权益的同时,也让对方能及时得到救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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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并非绝对一定要交医疗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讲,肇事方有责任对受害者的人身损害进行赔偿,其中包括支付医疗费用。不过,法律并没有明确强制肇事方必须垫付医疗费。 如果肇事方购买了交强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即使肇事方不垫付,受害者也有途径获得救治费用。 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多种情况。肇事方可以选择先垫付医疗费,等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后,根据已垫付的费用,相应减除其支付义务;受害人或其家属也可以自行垫付,等确定肇事方赔偿责任后,受害人有权向肇事方追偿。此外,如果符合条件,还可以申请保险垫付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所以,当面临交通事故医疗费问题时,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肇事方若担心后续责任划分及费用问题,可以保留好垫付的凭证;受害者则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治疗,以免延误病情,同时保存好相关的医疗凭证等证据,以便后续主张赔偿。总之,双方都应合理维护自身权益,确保事情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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