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营业执照就不能获得救济金吗?
我自己有个小生意,办了营业执照。最近家里出了点事,经济上特别困难,想申请救济金,但是听说有营业执照就不能申请了,这是真的吗?我很疑惑,想知道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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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救济金是政府为了帮助那些生活陷入困境的人而发放的资金。不同类型的救济金,其申请条件和发放要求是不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地说有营业执照就不能获得救济金。 像最低生活保障金,它是给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民的救助。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即便你有营业执照,但如果家庭整体收入仍然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同时财产状况也符合规定,那是有可能申请到低保金的。 再比如特困人员供养金,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这种情况下,是否有营业执照通常不是影响申请的关键因素,主要看是否符合特困人员的条件。 还有临时救助金,当遇到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即使有营业执照,在面临突发困难时,也可能获得临时救助。所以,有营业执照并不绝对意味着不能获得救济金,要根据具体的救济金类型和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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