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父母财产男方能分割吗?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关于男方能否分割女方父母的财产,需要分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法定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从这里可以看出,男方并不在女方父母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所以,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男方通常是不能分割女方父母财产的。 不过,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就是遗嘱继承。如果女方父母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明确表示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财产赠与男方,那么男方就可以依据这份有效的遗嘱获得相应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若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指定男方继承,男方就能分割女方父母的财产。 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女方继承了其父母的财产,这部分财产的归属又会有不同情况。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女方是法定继承或者遗嘱没有明确只归女方一方的情况下,女方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男方不能直接分割女方父母的财产,但对于女方继承后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男方是有相应权益的;若遗嘱明确只归女方,那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没有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