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男员工陪产假,男员工可以辞职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老婆快生孩子了,我向公司申请陪产假,可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了。我觉得公司这种做法很不合理,想辞职,不知道从法律角度讲,因为公司不给陪产假而辞职合不合适,所以来问问大家。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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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因公司不给男员工陪产假而能否辞职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陪产假的概念。陪产假,也叫护理假,是指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陪产假是男员工应享有的一项合法权益。
从法律依据来看,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没有对陪产假作出明确的全国统一规定,但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对陪产假有相应的规定。例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其他地区也有类似的规定,只是陪产假的天数可能有所不同。
如果公司不给男员工陪产假,这是违反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男员工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公司拒绝给予男员工陪产假,实际上就是损害了男员工的合法权益。
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说,男员工因为公司不给陪产假而提出辞职是可行的。而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男员工不仅可以辞职,还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不过,在辞职前 ,男员工最好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公司给予陪产假,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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