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男方能要回聘礼和结婚时所花的钱吗?
我和老婆刚办了离婚,结婚的时候给了她家一笔聘礼,婚礼啥的也花了不少钱。现在离婚了,我想着把这些钱要回来,不知道在法律上合不合理,能不能要得回来,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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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男方是否能要回聘礼和结婚时所花的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看看聘礼,也就是俗称的彩礼。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男方给予女方或其家庭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如果存在上述情形,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是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比如,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由于某些原因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之后离婚了,男方就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而对于结婚时所花的钱,这要区分不同的费用类型。如果是举办婚礼等花费,这些通常属于共同消费支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返还的。因为这些费用已经实际消费掉,不存在返还的基础。例如,婚礼上的餐饮、场地布置等费用,在离婚时是不能要求对方返还的。但如果是为了结婚购买的特定财物,且该财物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在离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比如,男方为女方购买的昂贵首饰,是以结婚为前提的赠与,如果结婚目的未能实现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男方有可能要求女方返还。 总之,在处理离婚时彩礼和结婚花费的问题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能够要回相应的财物。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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